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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roe1ec00 | 发布时间: 2015-01-29 | 273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京建发〔2015〕22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

  2015年是市政府确定的安全工作年,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质量意识和岗位技能,落实“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强化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推进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形势持续稳定受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2015年3月份开展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质量是安全的基础,安全为施工的前提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安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承军任领导小组组长,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树奎、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增、北控磁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王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魏吉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丁胜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安全质量监管机构主管领导、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控磁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动员。3月上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建设、监理、施工、检测、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召开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动员大会,部署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组织施工单位签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组织开展节后开复工检查。3月上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将组织节后开复工专项检查。一是检查轨道交通工程开工、复工手续,二是检查节后开复工工地农民工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无开复工手续、不具备开复工条件施工的和农民工未经入场培训教育、培训教育不合格即上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理,并进行动态计分。

  (三)开展岗位技能竞赛。3月中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控股磁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以钢筋制安、混凝土施工、起重吊装为主要内容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第四届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方案另发)。通过竞赛,促进各参建单位强化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参建人员岗位技能水平。

  (四)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和起重机械专项执法检查。3月中旬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和起重机械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关于印发<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4]72号)文件精神,夯实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基础,督促施工现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五)组织开展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治理。3月中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结合“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和第四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开展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治理。一是检查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漏水治理情况,二是检查混凝土7天试块检测制度实施情况,三是检查混凝土浇筑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

  (六)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3月下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三家建设单位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一是开展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专题培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等,组织培训考核,督促项目负责人熟知自己在工程建设中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二是开展建设单位甲方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参加的安全质量专项培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标准化施工相关规定,强化工程建设“一岗双责”的岗位安全质量责任意识,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工作要求,提高安全质量过程管理标准化水平。

  (七)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标准化观摩活动。3月下旬,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中心)组织所管辖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开展施工标准化观摩活动,包括线内标杆工地的观摩及不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中心)间的观摩。通过施工标准化观摩活动,推动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设单位要提高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 “安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主管安全质量的领导必须亲自组织、亲自动员,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二)积极引导,强化宣传。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轨道交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北京控股磁悬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要组织制定好技能竞赛方案,统筹办好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各企业指挥部、监理单位要积极组织所属标段参加岗位技能竞赛。

  (四)及时总结,适时报送。承办单位要注重“安全质量月”活动过程资料积累,及时做好总结,并于4月15日前将总结(附照片或音像资料)报市监督总站轨道管理室。联系人:鲁宋,联系电话:83297596,邮箱:dtz411@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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